申领养犬登记证和犬牌是否必须到户籍或者居住所在地的受理点?
不需要,群众可以根据需求,选择就近或任意申领点办理,也可网上办理。
个人和单位申领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的个人,可以申领,所需材料如下:
合肥市户籍人口:养犬人身份证、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
非合肥市户口:养犬人身份证、居住证
国(境)外人员:境外人员居留证、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犬只的有效免疫证明和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侧面电子照片。
单位饲养犬只需要具有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办理登记:
有护卫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出具)
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
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有犬笼、犬舍或者围墙等圈养设施以及养犬标识;
犬只品种、数量清单;
犬只有效免疫证明;
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侧面电子照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作生活中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如何举报?
单位或个人在生活中发现上述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可根据不同行为按照下列途径举报:
对违反限养禁养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及延续手续、携带禁养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外出未为犬只佩戴标识、遗弃犬只、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养犬人未为犬只束牵引带并牵引、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影响环境卫生及违反规定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可拨打12319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
对未按照规定对饲养犬只进行免疫、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犬只尸体的,可拨打电话向农业农村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