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委托缴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及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到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www.hfgjj.com)下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简称开户申请表)、《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简称个人明细表,需同时提供电子档)、《单位用户开通网上查询申请》(简称网上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非本单位职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办理申请表(单位)》(简称单位办卡表),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印章。
2、单位携带填写后的《开户申请表》、《个人明细表》、《网上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单位办卡表》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社保缴费核定单(或其他社保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及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明细表登记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办理开户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服务代理协议》),报管理中心归集处(三楼304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本文中所需的材料除明确标注外,均需提供原件。
3、经管理中心归集处审核后,至二楼徽商银行办理开户职工公积金卡受理登记,第二联加盖徽商银行受理专用章。
4、经二楼徽行受理后,至业务大厅审核材料,设立单位公积金缴存账号,打印缴存开户通知单。
5、将《单位用户开通网上查询申请》交管理中心信息处(四楼405室)开通单位网上查询业务;
6、单位持开户材料及个人明细表电子盘至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对缴存信息核对无误后即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应根据开户职工月汇缴金额和委托银行提供的转账账号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
7、单位收到领卡通知后,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徽商银行长江路支行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
注意事项:
缴存职工领卡后,需本人凭身份证到管理中心或徽商银行各网点办理启用和更改密码手续,初始密码为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