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审核、审批通过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当月申请,下月生效。
一、办理方式
由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
二、 办理条件
1.合肥市市区户籍且常住。
2.70周岁(含70周岁,下同)以上低保老年人、70周岁以上空巢(无子女)老年人、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7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须提供低保证(须包含低保证有效审核信息)。
3.70周岁以上空巢(无子女)老年人须由居(村)委会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供相关材料(两级盖章)。
四、办理流程
1.社区(村)办理申请。
2.街道(乡镇)审核上报。
3.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