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相城区户口,相城区缴纳公积金,之前在相城购买过一套房子(没贷款),目前已卖给别人;现在我想在吴中区 或吴江区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吗?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人: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一、您缴纳相城区公积金,在吴中区或吴江区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二、关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具体请查询以下链接http://gjj.suzhou.gov.cn/szgjj/dksq/202001/c206b12a91f2417583f7c376cc42aea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