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7月1日初办的公积金组合贷款,7月8日商贷和公积金放款,8月8日第一次正式还款,商贷和公积金都是从自己银行卡上扣的款。8月14日办的公积金摊还。怎么9月份扣款的时候,没有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去还款。
回复人: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每月两部分还款均从指定还款银行卡扣除,不会从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除。您已于今年8月14日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该协议于签订次月生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依据您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我中心于每月18日、26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提取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提取的公积金划转到您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目前未到本月委托提取公积金时间,请耐心等待。如有疑问,欢迎拨打苏州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热线电话:051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