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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舒城再发土地征收公告!涉及5个乡镇24个村

时间:2020-08-19 15:20:17       来源:综合
摘要:舒城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舒政秘〔2020〕10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公告如下:一、土地征

舒城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舒政秘〔2020〕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杭埠河治理工程(舒城县段)。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地块位于:

城关镇:城南村、下河村、盛庄村、凡坛村;

千人桥镇:千人桥村、重阳村、孙湾村、周圩村、三汊河村、黄城村、鲍桥村、张湾村、五里桥村、舒兴村;

百神庙镇:杨圩村、中心村、林波村、郑圩村、元棚村;

杭埠镇:三蕊村;

桃溪镇:桃溪街道、金圩村、龙舒村、枣林村境内。

共涉及5个乡镇24个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89.1938公顷,其中农用地78.0527公顷(耕地46.0123公顷)、建设用地89.5896公顷、未利用地21.5515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6.7626公顷。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实施杭埠河的防洪治理,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

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