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原则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1. 划定建档分数线。普通高中建档线(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招生计划的120%划定。2. 志愿设置。提前批次设一个志愿,由招生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进行人工投档录取;省示范高中批次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市示范高中、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批次设置A、B、C、D、E、F、G七个平行志愿;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定向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定向志愿3. 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按照总分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考生所填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如省示范高中录取,先检索考生的A志愿是否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如不符合投档条件,再检索该考生的A志愿是否符合定向生投档条件,如仍不符合投档条件,再检索考生的B志愿,依此类推。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在录取时,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招生录取程序(一)核准基础数据1.报名数据(包含考生信息、报名点信息等)。2.成绩数据及综合素质评价(文化课、国学经典、体育、理科实验、政策加分、综合素质评价、听力残疾学生听力免试等数据)。3.定向生资格审核数据。4.历届生审核数据。5.考生志愿数据。6.招生计划,包含高中招生计划、定向生分解计划、提前批招生计划等。(二)投档流程1.预投档为保证招生录取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在正式投档录取前进行预投档。预投档期间,应将招生学校未完成的定向计划及时调整到统招计划进行再次预投档。预投档和计划调整采取多轮投档方式,直到定向计划不再出现空额为止。对预投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正式投档(1)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比例投档。(2)设置调档参数投档组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将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范围、应历届招生政策规定、投档比例、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等投档条件输入计算机,形成本批次投档模块。(3)计算机投档投档组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投档参数,经招生录取组负责人批准后,由计算机自动投档。(4)打印录取审批大表投档完成后,由投档组打印录取审批大表,加盖市招生考试中心和基教科印章,录取结束。(三)公布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公示录取名单,开通网上查询功能。工作要求1. 强化组织领导。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宣传我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 加强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召开考生家长会,广泛宣传我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网上和电话咨询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3. 严格审核数据。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分局设立社会化志愿填报点,并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信息和各项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尤其是考生的毕业学校、定向生资格、应历届等信息,务必确保数据真实、准确。4. 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严禁任何学校预估录取线、擅自承诺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行为;严禁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介入招生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行事历
1、7月31日-8月1日,合成中考成绩,确定公布载体。2、8月2日,公布中考成绩,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8月2日-5日,考生申请查分;核查;4、8月6日,确定最终考生成绩;5、8月6日-7日,组织考生模拟填报志愿;6、8月8日,分析模拟情况,清空模拟数据,导入正式志愿系统数据;7、8月9日-14日,组织考生填报志愿;8、8月15日-17日,数据分析、模拟投档;9、8月18日-19日,提前批次录取;10、8月20日-21日,省示范高中录取;11、8月22日-23日,市示范高中录取;12、8月24日-25日,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13、8月26日-31日,组织补录工作。
说明:(1)8月3日,市考试中心下发各确认点用户名及密码;8月4日16:00前,各县区招办及志愿填报确认点通过志愿网上填报管理后台上报本辖区确认点相关信息及公网IP地址。县区教育局招办进行IP地址绑定,考生只能在指定的确认点登录系统填报志愿信息。(2)志愿模拟填报时,学校名称虚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