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教育厅发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教书育人楷模”、“优秀特岗教师”和“特岗计划”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遴选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2人,遴选推荐“优秀特岗教师”5名和“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5个。
经各市、省直管市(县)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推荐候选人,安徽省教育厅制定了评审方案,成立了评审组,组织专家开展了评审,评审结果已产生,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至7月5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反映。
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师资处,邮编:23006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fc@ahedu.gov.cn。联系电话:6281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