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近日,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池州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市民普遍关注的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录取办法等进行了具体说明。
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且初中学业水平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完整的初中毕业生。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根据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统筹考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规划、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等因素,综合分析初中毕业生生源,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满足新课程改革对走班教学要求等因素,采取自下而上、再由上而下方式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取消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
规范招生范围省教育厅规定,在市域内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即普通高中不能跨市招生。我市结合实际,明确:
池州一中系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在所属县区范围内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所在县区生源为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以在市域内跨县区招生,一律不得跨市招生。
九华山初中毕业生主要纳入青阳县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也可报考市内其他普通高中。
严格执行定向生政策继续执行全市7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政策。定向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池州一中分配九华山初中3名定向生指标。
定向指标招生对象:原则上必须是3年学籍皆在定向初中学校,且一直在该定向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因父母正常工作调动、军人安置、引进外地高级人才、在我市投资的外来创业人员(以市政府颁发绿卡为准)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我市各县区就读的,必须是学籍与实际就读在该定向学校至少2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考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以及之前转回户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学生享受定向生资格的,必须是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在池州市以外务工,子女须随外出父母或一方在外市就读),并且学生户籍一直在现返乡就读学校所在地。
各地要加强定向生资格审核,切实保障异地扶贫搬迁、农村转移人口等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各学校定向生资格要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从严控制政策性加分仅省教育厅规定的6类对象享受中考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且录取前公示。
加分对象为:《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标准执行现行文件规定。
各学校在认真核实后,对符合加分条件学生须在校内进行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于7月10日前报送各地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各县区于7月20日前将审核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基教科和招生考试中心共同复核,复核结果于网站公示。
切实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入学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认的一线医护人员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即在招生计划内,同分情况下不参与成绩排序。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非医务人员子女比照执行。
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同等的招生权利,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报经当地县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合理划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各县区教体局依据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招生录取分四个批次据了解,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共分四个批次。提前批次:池州一中“钱学森班”2020年自主招生;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定向生、特长生、统招生;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统招生、特长生;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同期招生。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同分情况下依据成绩排名顺序严格按计划录取。中考成绩总分相同,依文化课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也相同,按语、数、外三门文化课总分排序;语、数、外总分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分数依次排序,即语文分数高按语文分数排序,语文分数相同则按数学分数排序。
定向生录取。有资格定向生,逐校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须达该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统招生录取。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池州一中面向东至、石台、青阳、九华山招收的学生,分数应达到池州一中统招分数线。
特长生录取。将特长生纳入省示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畴,由学校组织特长专业项目测试,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返回户籍地考生录取。在外省就读的学生,在外省参加中考后,可回户籍所在县区参加录取,按折算后的考试分数及本人志愿录取相应学校;在本省外市就读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录取,不能考试后再回我市录取;在本市外县就读的学生,可在就读地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地录取。
●这几项与往年不同●
明确规定民办普通高中不准跨市招生,在市域内招生,以所在县区生源为主。
取消了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外市的自主招生计划。
增加了一中钱学森班自主招生的提前批次。
落实省教育厅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同城范围内(指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的规定。
拓展了特长生招生高中范围。优质高中,拓展到市示范高中。学校制定方案,报所在县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备案。未经此项程序不允许招生特长生。
在招生纪律中突出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