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优秀青年人才积极为庐江发展做贡献,解决青年干部在庐江工作住房的实际困难,根据《庐江县青年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县青年公寓入住申请工作
让小编带你看看如何申请吧
一、申请条件
除享受我县人才引进政策人员外,其他申请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在庐城镇无房,或已购买房屋,但房屋尚不具备居住条件的;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县财政全额供给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内管理人员);
☞(4)除县委党校、台创园、龙桥工业园工作人员外,其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庐城城区工作(不含派出机构人员)。
二、申请程序
1
组织申请。
各单位根据条件组织人员申报,并向县人才办提供以下申请人相关材料:
✔(1)《庐江县青年公寓租赁申请表》(表格可在庐江先锋网下载);
✔(2)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房证明;
✔(3)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年度考核结果、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2
审查评分。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申请人的房屋情况(含父母、配偶);县人社局审查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职称、年度考核结果、荣誉证书等材料。县人才办依据审查结果,对照评分细则进行汇总计分。
3
配前公示。
县人才办将得分及排序情况在县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人排序等有关情况报县青年公寓管理领导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移交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下达入住通知。
4
公开选房。
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人才办组织公开选房,入围申请人按排名顺序进行挑选房号。
5
签约备案。
房号选择后,由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配租对象签订双方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所在单位集中将申请人申报材料报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查,并于6月19日前报至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同时,报送申请人员汇总表电子版(邮箱1804921740 @qq.com)。县人社局于6月26日前结束申报材料审查,并将申报材料报县人才办。
附件:1.庐江县青年公寓入住申请表
2.庐江县青年公寓入住申请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