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校:
2019-2020学年度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期末及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本学期结束时间:综合国家课程方案、疫情防控实际、线上教学进度、各学段开学时间以及2020年中高考时间要求,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于7月11日放暑假,普通高中于7月18日放暑假。相关学校要做好高二年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二年级生物学和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信息技术上机考试等有关工作。
新学期开学时间:2020-2021学年新学期,高二和高三年级于2020年8月24日开学;其他年级(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于8月31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开学前一周安排教师进行集体备课。
二、做好期末相关工作
1.做好期末工作安排。各学校要对教育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要认真组织期末考试,积极探索考试评价改革,考试内容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新课程改革精神。学校不得给班级和教师下达考试成绩指标,学校和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生的电子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输入学生成长档案的相关信息,办理有关学籍变动手续。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
2.认真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思想道德、法治和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加强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文明旅游、遵纪守法等方面上好学期“最后一堂课”,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印发《暑假致家长一封信》,告知有关假期安排,突出暑期防溺水教育。要做好毕业班学生文明离校和安全教育工作,以文明的行为和方式告别母校,确保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
三、强化暑期各项管理
1.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在暑期组织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家长在假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生活,规范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预防沉迷网络,保护身心健康。要精心安排好学生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合理布置实践性作业,倡导积极参加各种适宜的劳动。要按照“一校一策”“一人一案”要求,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的结对帮扶和关爱。
2.严禁违规补课行为。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个人以任何名目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收费补课和超前教学;严禁学校(园)在假期为各种文化补习班提供教学场所;严禁组织师生参加各类盈利性集体活动。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宿舍、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校园安全。要按照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加强暑期值班值守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确保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反应、稳妥处置,并按照应急管理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020年6月5日
来源: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