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人民体育场)地下停车场(小型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原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现将蚌埠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人民体育场)地下停车场(小型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
(二)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三)超过10小时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对以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临时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外观统一标识,并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快递通行证的邮政、快递车辆,正在实施邮政、快递服务的停车1小时内(含1小时)的。
(三)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车辆。
公示时限: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8日
联系电话:4125159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