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
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
关于印发《阜阳市2020年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
防治大气污染
《阜阳市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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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2020年,我市实施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确保午秋季节农作物收获期间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为我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顺利完成莫定坚实基础。
攻坚举措
1、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方案要细化到田亩,重点要在压实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上做文章,确保短茬收割、粉碎还田、集中收储、清理转运等各个环节顺畅街接、落实到位。
2、强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3、省、市两级将对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监测,并及时公布火点监测结果。
4、广泛采用标语、横幅、告知书、流动广播等方式集中宣传,营造积极的禁烧工作氛围。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
5、坚持人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利用禁烧监控平台+手机APP、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实现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的科学化管理。
加大督查力度
今年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市领导包点督导制度。在午秋农作物收获期,各督导组对包点地区每天开展不间断的集中督导(午季为5月下旬至6月下旬,秋季为9月下旬至10月下旬),根据工作需要,可将督导范围延伸至相邻县乡。
各组在督导各地总体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着重于对现场火点的确认和督办,发现的火点要有照片、定位坐标,逐日报送市秸秆禁烧办公室,作为考核问责依据。各地特别要加大雾覆、阴雨、傍晚、夜间时段的督查力度,严格落实“第一把火”追查制度和“黑斑”倒查制度。
明确考核奖惩
市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措施不力、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县(市、区、园区)予以警示,并派专项督导组开展督查,被督查县(市、区、园区)应向督导组报送整改工作报告,井抄送市秸秆禁烧办公室。
在发布重污染天气省、市两级黄色以上预警,启动Ⅲ级以上响应措施期间,凡因焚烧秸秆造成我市被省政府通报批评、约谈或暂停审批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后果的,将对相关县(市、区、园区)工作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纪严肃迫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迫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把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彻底清除焚烧隐患,对工作不力、清理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实行严格的追究问责。各县市区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按比例扣除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