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本人家住史院乡,已与男方离婚,想把户口从男方处迁回娘家,但咨询相关部门说迁不了。请问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具体有着怎样的规定?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回复: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府〔2015〕94号)及《淮南市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2018年1月修订稿)》相关规定,乡村或集体土地性质区域的居民申请投靠类户口迁移:在我市乡村拥有集体土地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具有居民家庭户口(散居户、空挂户或集体户除外)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同户成年子女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因此,根据该网友的实际情况,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该网友可通过务工户口迁入、购房户口迁入等符合条件的方式,申请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