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买卖方式,乙方将其一半的房产权转给甲方,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房屋总面积100㎡,还未办共有房产证,双方都不是满五唯一
请问:
1、房屋转让时甲方一共要负担哪些税费?比率多少?
2、办理转让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3、咨询电话多少
网友您好:
1.住房已满两年(从上次取得房屋缴纳契税的时间算起),买卖过户,需要缴纳属于转让方的1%个人所得税和属于承受方的契税。90平米及以上家庭第2套住房契税税率为2%,第3套及以上住房契税税率为3%,计税依据为房屋交易价格,若交易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则以税务机关核定价格为计税依据。
住房不满两年,除上述税费外,还需缴纳属于转让方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率约为5.3%。
2.办理转让需要的证件为买卖双方的夫妻二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及转让协议,在抵押状态的房屋需要先解押。
转让双方本人带相关证件前往建设大厦不动产大厅一楼综合服务台进行办理,从缴税到过户,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3.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我局驻不动产中心办税服务厅:0564-3950277、395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