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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领养婴儿怎么办理户口?需要哪些流程及材料

时间:2020-05-13 23:34:55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解答来源:市公安局解答内容:网友:您好,现对您的留言回复如下: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宜政办〔2016〕133号)以及安庆市公安局、安

解答来源:市公安局

解答内容:

网友:

您好,现对您的留言回复如下: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宜政办〔2016〕133号)以及安庆市公安局、安庆市民政局、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公治〔2017〕644号)。

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私自收养、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无户口人员,私自收养人可到司法公证机构申请抚养事实公证。取得《抚养事实公证书》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政大厅)申报常住人口登记。

户口登记所需材料:(1)私自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事实公证书;(3)“被拐人员基因型比对情况说明”(公安内部核查无需当事人提供);(4)排除被拐卖嫌疑情况说明。(公安内部核查无需当事人提供)。(5)捡拾抚养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出具,无需当事人提供)。(6)私自收养人承诺书。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私自收养、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无户口人员,提供承担抚养或监护责任的承诺书。

如有疑问,请致电0556-5292025。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