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我和我老公在安庆购买住房办理的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还款后每月还有一千多的结余,请问能否每年提取一次用于还贷款本金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解答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答内容::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如您所述,如果每月公积金冲还贷后,结余部分可以提取一年的还款额用于还商业贷款。提取人本人可携下列资料至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还款银行卡、商业贷款合同、还款对账单(贷款银行出具),或通过皖事通APP办理。
具体政策请电话咨询我中心服务热线0556-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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