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委托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宣城市城市设计导则》。
成果充分结合我市现状特色进行丰富与拓展,对我市现有城市设计成果进行了梳理与总结,采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级进行编制,分别为总体城市设计导则、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导则与特色单元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公共空间设计提出通则要求,形成“3+1”的框架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城市设计导则:明确城市特色建设目标与定位,选取关键性控制要素提出总体控制要求,划定10个特色片区和26个特色单元等城市重点地区,强调宏观把控,用于指导总体城市设计。
(二)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导则。对特色意图区空间结构和关键要素提出特色性引导和规定性要求,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管控的重要依据。
(三)特色单元城市设计导则。强调对城市特色空间环境要素的设计控制,塑造视觉景观与使用功能完美协调的城市环境,作为特色单元城市设计管控的重要依据。
(四)公共空间设计通则。强调普适性,对公共空间主要特色要素提出设计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予以公示,为期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