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池州公安交警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增了2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6处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1处卡口设备,3处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10处违停自动抓拍设备,2处行人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将于2020年4月20日启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
1、杏花村大道与杜坞路交叉口
2、杜坞路与福康路交叉口
3、九华山大道与沿江路交叉口
4、东湖北路与沿江路交叉口
5、长江南路与太平路交叉口
6、东至路与昭潭路交叉口
二、卡口设备
1、长江南路东至路至三元路路段
三、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
1、升金湖路三元路至石城大道路段
2、杏花村大道杜坞路至石城大道路段
3、清溪大道翠屏路至白沙堤路段
四、违停自动抓拍设备
1、升金湖路三元路至石城大道路段
2、湖光路与科苑路交叉口
3、翠微西路长江中路至秀山路路段(大润发附近)
4、翠微西路长江中路至秀山路路段(秀山门博物馆附近)
5、烟柳路长江南路至秀山路路段
6、青阳路百牙中路至建设中路路段
7、蓉城路青阳路至长江北路路段
8、清风西路青阳路至长江北路路段
9、南屏路南湖路至秀山路路段
10、秋浦西路三台路至西门环岛路段
五、行人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
1、秋浦中路与东湖中路交叉口
2、翠微西路与秀山路交叉口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超速、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确保安全。
特此公告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