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1月16号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2月份因为疫情的影响,小区全封闭无法出入,没有及时的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想请问一下,领取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2月没有领取的失业金是否补发?谢谢
回复单位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答内容:经失业保险中心了解,根据《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持社会保障卡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支付宝关注合肥人社生活号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合肥市户籍失业人员也可向户口所在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非合肥户籍失业人员也可向失业前单位所在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如您还有问题,可以拨打0551-63536382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