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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城市总体规划最新修改!城市轨道交通将建!

时间:2019-12-18 23:41:49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的批复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的请示》(阜政发〔2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年)(2018年修改)的批复

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的请示》(阜政发〔2018〕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以下简称《阜阳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

二、加强生态保护。昊源化工及其周边用地共计264公顷退城入园,搬迁后原污染严重地区调整为绿地、仓储设施用地,消除化工类重污染企业对城市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影响。落实生态保护核心区,公园绿地增加86公顷,沿主次干道增加带状绿地166.2公顷。结合黑臭水体治理,完善城区排涝水系,疏通排涝沟渠,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利用现有涵闸引泉河、颍河水进行补水,提高补水保证率和水资源利用率。

三、加强“多规合一”。解决现行总规与永久基本农田不协调规模63公顷,与生态保护红线不协调规模109.8公顷,因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用地318.8公顷。按照等量调入调出原则,主要调入地块7处、面积491.6公顷,主要调出地块10处、面积491.6公顷,保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化。

四、提升基础设施体系水平。优化市域综合交通及城市交通体系,增设码头、货运通道及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铁路专用线,优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完善城市快速环路及高铁片区路网布局。统筹考虑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廊、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用地增加15.4公顷,提升各类设施的服务能力和品质,保障民生需求。

五、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优化规划布局,增加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明确中小学用地,增加幼儿园布局管控的内容,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类用地增加220.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68公顷。

六、依规做好《阜阳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实施工作。《阜阳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是阜阳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阜阳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的要求。省自然资源厅要对《阜阳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

延伸:

穿越中心城区并在中心城区交汇的淮河主要支流的颍河、泉河,在1公里生态防线内应绿尽绿全面达标;5公里生态防线范围内难以就地改造达标的重化工企业和项目全部依法搬入合规园区;15公里范围内的新建项目及化工项目全部入园

按照生态网络规划,落实生态保护核心区,调整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布局

(1)公园绿地:公园绿地类调整共涉及49个地块。公园绿地增加86公顷

(2)道路绿地(带状绿地):

——带状绿地减少路段:现行总规中规划道路沿线50米的绿带,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不了的部分路段共有6条。

——带状绿地增加路段: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对75条主次干道沿线增加带状绿地共计166.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