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父母均已退休,已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和职工医保待遇。现拟出售名下唯一住房,户籍迁往江苏(子女所在地)。请问,他们户籍迁移后,会影响他们的退休养老待遇和职工医保待遇吗?
问政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解答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1.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建议您办理异地安置。参保人员于安置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均可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按本地就诊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进行直接结算,无需回参保地报销。咨询电话:0556-5897115。
2.我市办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不受户籍地变更影响,仍由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养老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