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市针对残疾人制定了《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是:
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指具有安庆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具有安庆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你所反映的每月410元的残疾人补贴没有此项目,请电话联系市民政局0556-5017647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