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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营业执照注销后多久可以办理低保

时间:2019-12-11 16:35:44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来信内容:2004年用再就业优惠政,办了营业执照,店只开了几个月,就亏本倒闭了,以为没年审就自动注销了。现在,申请低保,查出那个营业执照,居委会让我注销了执照。请问,执照注销后,多久可

来信内容:

2004年用再就业优惠政,办了营业执照,店只开了几个月,就亏本倒闭了,以为没年审就自动注销了。现在,申请低保,查出那个营业执照,居委会让我注销了执照。

请问,执照注销后,多久可以办理低保。谢谢!

解答来源:: 市民政局

解答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根据《安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民保字〔2018〕108号)文件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开展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提出审核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办结时限不包括公示期限。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低保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办结时限不包括公示期限。拟批准的,通过申请人所在村(居)务公开栏或县级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此外,《操作规程》还规定:各地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季度或者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民主评议。加之,对公示有异议的或未经过民政评议的,可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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