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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主城167亩商住地块即将推出,起价8.5亿元!

时间:2019-10-16 21:32:21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期将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块位于宜秀区,北至神灵潭路、南至振风大道、西至龙眠山路,地块占地面积111590.01平(合约167.39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期将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块位于宜秀区,北至神灵潭路、南至振风大道、西至龙眠山路,地块占地面积111590.01平(合约167.39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2,起拍价85000万元(507.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17000万元。地块起始楼面价约3462元/平

备注:1.DQ01-172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住宅配套设施、菜市场)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85%,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含商业商务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5%。

2.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安庆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DQ01-1720地块卫星图(167亩)

该地块位于振风大道与龙眠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大湖风景区和神灵潭公园中心地带。东边是振风大道西起位置,,步行5分钟到新河景观带,南侧有长江大桥入口,菱湖风景区,风景佳。

龙眠山路南边直达长江,周边有天盟·阅江山、东湖一品、景湖嘉苑等住宅小区,近火车站、客运中心、赛格数码城、光彩、天域花园酒店、新城吾悦广场等,交通出行便利,极具商业价值。

DQ01-1720地块周边配套

其他竞买要求

1、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2、竞得人在DQ01-1720地块内须配建12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46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168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配建中心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政府。

3、竞得人须代建DQ01-1716地块内18班小学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723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编制代建学校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按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宜秀区人民政府。涉及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所有规费由竞得人承担,学校交付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由宜秀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学校划拨供地手续和工程建设监管。

4、竞得人代建的学校须与本次出让地块同步建设,在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不能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代建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造价的1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代建义务;竞得人拒绝继续履行的,须承担学校的实际建设费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教体局、宜秀区人民政府监督落实。

5、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保证金),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超出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的,须在一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