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2019年1-8月份安庆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具体如下:
缴存情况
1-8月份,全市缴存26.64亿元,同比增长12%
提取情况
1-8月份,全市提取20.38亿元,同比增长4.3%
贷款发放情况
1-8月份,全市发放贷款13.71亿元
截止8月底,安庆全市缴存职工24.81万人,累计缴存312.94亿元,累计提取202.81亿元,缴存余额110.1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0.49万笔、贷款总额203.03亿元,贷款余额106.25亿元。
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政策性和专用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为单位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即上年个人工资总额的1/12),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重点来了
安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需要购房的你一定要清楚
安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1、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根据2016年12月27日市政府出台的《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6〕228号)规定: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住房贷款需求的,可同时申办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2、异地住房公积金停贷政策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要求,各地市可分类指导、因城施策。为保障我市缴存职工基本购房需求,防范资金风险,参照其他地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2017年9月11日出台的《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7〕208号),明确规定停止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为20%。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为40%;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停止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不超过65周岁,最长不超过30年。
安庆公积金16项业务可网上办理
8月1日起,安庆市公积金中心新增购房、租房、重大疾病、出境定居等11项网上提取业务,至此,公积金14项提取业务已实现网上办理,线上可办率达82%,为广酋长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足不出户的公积金服务。符合相应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在安庆政务服务网“公积金旗舰店”或皖事通APP上办理相关业务。
手机上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1、首先下载安装“皖事通”手机APP,并完成用户实名注册。
2、登陆“皖事通”手机APP,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手机APP。选择“我的服务”-“安庆公积金”通过“刷脸或声纹”完成高级认证。
3、认证后,可以办理以下事项:
(1)查询公积金信息
个人信息:查询个人公积金基本信息。
个人账目: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和提取账目。
贷款信息:查询个人贷款基本情况、还本还息等。
(2)办理业务
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相应办理事项(目前可选离退休支取、公积金还贷支取、封存满半年支取)。核对个人信息,按照流程指示填写收款银行账号、选择收款银行名称、上传材料图片后,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核。(注意事项: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银行一类账户,因网上提取业务支持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徽商银行、中信、农商等银行直联支付,职工可从上述银行中选择本人名下的银行一类账户。)
(3)进度办理
点击“支取进度查询”,即可随时随地查询提取业务网上办理进度。
综合:安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