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民生在线

关于出国生小孩后的生育津贴在合肥还能申请吗?

时间:2019-08-04 22:45:07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问题案例:我是合肥一国企的员工,正常交社保,今年去美国生了孩子,回来后咨询社保局,说在国外生的没有生育津贴。文件说是在出国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补助,但没有说回来后就没有,感

问题案例:我是合肥一国企的员工,正常交社保,今年去美国生了孩子,回来后咨询社保局,说在国外生的没有生育津贴。文件说是在出国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补助,但没有说回来后就没有,感觉文件很不严谨。另外,在哪里生小孩是个人的权利,出国生就不给津贴的原因是什么?我正常交社保,应该享受津贴待遇。在其他城市同样出国生的,就有生育津贴。

解答来源:市医保中心​

解答内容:《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二章 第九条规定,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一)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相关费用;(二)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相关费用;(三)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的费用;(四)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五)出国、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六)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期间的费用;(七)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而实施剖宫产手术,其超出顺产分娩支付标准的生育医疗费用。因此出国生育不能报销生育相关待遇(含生育津贴)。您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医保”查询生育相关待遇情况。如有其它问题可联系电话:63536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