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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淮河路中山街人行天桥将改造成自动扶梯,招标公告已出

时间:2019-07-18 01:12:02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一、项目名称及内容项目名称:淮河路中山街人行天桥改造工程项目编号:BB2019ZFGCDD348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项目性质: 建设工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淮河路中山街人行天桥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B2019ZFGCDD348

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项目性质: 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淮河路中山街人行天桥

实施时间:2019年7月

项目内容:主要内容为新增四部自动扶梯及原天桥改造、亮化,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范围、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340.026929万元 (含暂列金2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地在蚌埠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项目经理要求

1、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内未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及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信誉要求:

1、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根据蚌埠市《关于建筑工程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政处罚与招标投标联合惩戒的通知》(蚌政秘﹝2019﹞60号)规定,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在一年内同一项目被本市相关部门两次处罚的,自第二次处罚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其投标;在一年内同一项目被本市相关部门三次处罚的,自第三次处罚发文之日一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4、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下载时间: 2019 年 7月 16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供应商投标前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四、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7月 16日

(2)开标时间:2019 年 7月23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费用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采购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3、供应商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采购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采购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中山街人行天桥  项目投标保证金,中山街人行天桥      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供应商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开票所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供应商注册登记时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供应商需确保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的,按该条规定给予处罚。

6、特别说明:定点采购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六、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下载专区”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2、制作技术投标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系统注册信息中挑选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材料不予采信。

相关材料及对应栏目是指:

①企业各类证件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基本信息”。

②企业(人员)业绩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企业业绩”。

③企业获奖奖项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企业获奖”。

④企业银行资信、ISO等各类证书,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企业各类证书”。

⑤技术负责人等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项目管理人员”。

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项目负责人,上传到对应栏目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报价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4、本项目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报价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七、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示结束后不予受理;重新评审的,举报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蚌埠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

地  址:新船塘排涝站内

联系人:赵晖

电  话:18055282959

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强硕

电  话:0552-2048736

邮 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