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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的社保如何转到现在合肥的社保账户上面,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19-07-13 05:59:48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问题案例:你好,请问下之前公司在外省购买的社保,现在公司在合肥重新购买了社保,请问下之前外地的社保如何转到现在合肥的社保账户上面,需要什么材料,谢谢!解答来源:市人社局 解答内

问题案例:你好,请问下之前公司在外省购买的社保,现在公司在合肥重新购买了社保,请问下之前外地的社保如何转到现在合肥的社保账户上面,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解答来源:市人社局

解答内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市社保征缴中心或各分中心办理。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的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市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对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外地参保人员到我市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由本人或委托代办人提供转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市社保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对符合转入接续条件的,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及转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同时转移医保个人账户存储额。

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属单位参保缴费的,由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属个人参保缴费的,由其户籍所在区个体社保代理窗口办理。社保转入(女:40岁以上 男;50岁以上)本市户口的需携带户口本;社保转入(女:40岁以上 男;50岁以上)非本市户口的需在合肥市缴费满10年以上才可。

市征缴中心本部及分中心办理地点:

一、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征缴科。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位于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咨询电话:63536141,邮编:230071。

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庐阳分中心。设在庐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位于金寨路老报馆308巷内。咨询电话:63536303,邮编:230061。

三、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经开(包河)分中心。设在经开区人才市场二楼,位于莲花路519号(莲花路与繁华大道交口东南角)。咨询电话:63852083,邮编230601。

四、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高新(蜀山)分中心。设在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位于望江西路800号高新产业园C1楼。咨询电话:63536291,邮编230088。

五、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新站(瑶海)分中心。设在新站区人才市场二楼,位于新蚌埠路与龙子湖路交叉口向东800米龙子湖路369号。咨询电话:63536271,邮编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