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勤奋也不行?连锁超市利多在西班牙巴塞隆纳一名经理被开除,但不是他工作不佳,反而是因为每天都提早2小时到公司工作,雇主认为他在上班前就工作超过1.5小时,而且经常独自待在办公室,已经违反公司规定,决定开除。
据媒体报导,该名经理真P已经在利多工作12年,正常上班时间是上午7时,但他经常清晨5时就到班,然后进行整理货架、检查订单等工作,为营业工作做准备,想不到换来被开除的下场。他愤而状告公司,其律师表示,公司没有规定员工不能提早上班,而且他是为了公司营运、而非自身利益。
不过其实真P被开除,其实原由恐不在他工作认不认真,而是因为利多的工作条约中有规定,员工在公司上班的每分钟,公司都必须支付薪资,僱主应该是为了不想多付加班费,所以才要开除他。目前官司还没有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