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太湖县民政局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
招聘2名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由县民政局下属单位县社会救助保障中心统一管理。
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岗位操作规范与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工作勤劳踏实,责任心强,积极乐观,能承受工作压力,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3、年龄35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毕业;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2200元/月,另有福利奖金,缴纳社保五险。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全县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时间:2017年9月13日-9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地点: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太湖县晋熙镇长河路411号);
4、报名联系方式:0556-4175666。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4、工作经历证明(需工作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①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将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至现场进行审核;②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9月2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太湖县长河路41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以民政法律法规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3、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享受加分:
①退役士兵,加2分;
②退役士官,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55%+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
1、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构化面试分值、内容: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
(七)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5%+附加分)+面试成绩*45%。综合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则以取得技术等级证书高者依次优先;若技术等级证书相同的,则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八)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考察人员中,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参照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顺理人力网站上向社会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按要求到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到,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太湖县民政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