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近年接二连三发生驴友违规登山遇险的事件,造成不少伤亡。对此,安徽省昨日起正式实行经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规定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进入未开发、禁止通行,或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擅自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否则被困求援时,被困者不但要承担相应营救费用,且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就此,安徽省旅游局工作人员强调,条例的目的主要为“震慑“驴友,让驴友不要轻易进入未开发区域;又指并非全部救援费用都要被救者支付,被救者只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至于被救助者具体需要承担多少,将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确定。另如被救者拒不缴纳费用,损失方可以法律诉讼解决;如被救者无法承担费用,当局或根据被救者的实际情况,对救援费进行减免。
有国内律师指出,政府的职责是保护公民的安全,营救处于危险状态的驴友是政府的义务;不过,虽然政府救援应是免费,但要求驴友承担一部分费用,不违反法律原则,特别是驴友在明令禁止探险的区域遇险,更可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