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政府28日宣布,对有关配偶担保移民政策进行调整,废除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生活两年,受担保者才能获得永久居民身分的规定,通过婚姻移民到加拿大者,一入境就可获得永久居民身分。
2012年10月,当时执政的联邦保守党规定,通过婚姻移民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受担保人,与作为其担保人的配偶必须共同生活两年,否则会被剥夺永久居民身分并被驱离加拿大。而这两年中,受担保人只能获得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当时此举意在打击假结婚移民案件。
虽然按照原有政策,受担保人若证明自己遭遇家庭暴力则可不受共同生活两年的限制,但舆论批评,在大多数案例中,遭遇家庭暴力者常因害怕移民身分被剥夺而选择隐忍,从而对该政策诟病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