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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为饱口福 捉114只蟾蜍遭刑拘

时间:2017-02-20 19:24:17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捉蟾蜍原来是犯法!浙江杭州淳安县森林公安今日证实,当地一名陈姓农民因抓了114只蟾蜍(俗称蛤蟆)在溪边宰杀被人举报,淳安森林警员将其抓获,发现已有109只癞蛤蟆已经被宰杀,而涉事农

浙江农民为饱口福 捉114只蟾蜍遭刑拘.jpg

捉蟾蜍原来是犯法!浙江杭州淳安县森林公安今日证实,当地一名陈姓农民因抓了114只蟾蜍(俗称蛤蟆)在溪边宰杀被人举报,淳安森林警员将其抓获,发现已有109只癞蛤蟆已经被宰杀,而涉事农民被抓时,还以为是“小事一桩“,最终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正值春暖花开之际,也是冬眠后的蟾蜍交配繁育的季节。48岁的陈某为犒劳自己和亲朋,决定去抓些野味。本月14日,他手提蛇皮袋,在邻近的姜家镇浮林村村头的小水库里抓到114只蛤蟆。4日后,有群众举报陈某正在小溪边宰杀蟾蜍,随后陈被淳安森林警察抓获归案,109只蟾蜍已经被宰杀,其余5只活蟾蜍被当场放生。

办案警员指,当地人喜好吃“黄蛤“,这种黄蛤蟆只有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半山腰才有,只有每年正月打雷交配的时候出来几天。身上有黄色的小点和暗褐色的大点。

该些黄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为蟾蜍科蟾蜍属的两栖动物,是蝶类、蝗虫、蚱蜢、金龟子、蚊、蝇、白蚁等害虫的天敌,捕食量极大,是捕食害虫的能手和守护森林的动物,属“三有“(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保护动物。对于“三有动物“,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