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 一名妇女和丈夫合开音乐工作室,并聘外甥女为员工,不料,丈夫和外甥女却利用出差机会偷情;妇女录下和外甥女的电话,控告两人妨害家庭,丈夫则反咬她窃录电话蒐证,涉嫌妨害秘密、违反通讯监察及保障法。
检方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诉妇女的丈夫和外甥女,法院各判刑四月;妇女被控窃听部分,因答录机有强制录音功能,致使每一通电话内容都被保留,且机器是妇女丈夫自行装设,无法证明妇女窃录,处分不起诉。
妇女的丈夫曾任杂志主编,2000年结婚后,夫妻两共同经营音乐工作室;2010年,聘妇女外甥女当员工。
前年七月,妇女返家发现门被反锁,丈夫和外甥女共处一室,她事后致电问外甥女“什么时候开始的“?外甥女承认五年前和姨丈到花莲出差就发生关系,她气斥“会让他得逞?因为其实你也喜欢他是不是?“
妇女根据电话录音控告丈夫和外甥女通奸、相奸,但到了法庭上两人矢口否认。外甥女辩称因阿姨口气凶恶,她感到害怕,只能顺着问话回答。不过士林地院认为,被告在回答阿姨问话时从没辩驳,认定她和姨丈有染,各判刑四月徒刑
妇女被丈夫控告窃录通话内容,妇女称电话答录机是丈夫装设的,还告诉她“记忆体容量很大、录音时间很长。“检察官调查认定妇女供述属实,无法证明妇女窃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