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您好: 目前进入合肥的外省的动物产品需要进行报验,我这边让人去核实回复:目前合肥的报验中心只是接受鲜品的报验。我这边的产品是冻品。请确认下我核实的信息是否真实。冻品是不是不需要报验?
回复单位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解答内容:根据《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规定:外地畜产品输入本市的,经营者应当持有效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到本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查验。目前,合肥市对外来的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实施报验监管,您所说的“冻品”自产地应开具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上应粘贴检疫验讫标识,不在合肥市目前开展的外来畜产品报验范围内。凡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动物产品都应在运输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申报检疫,取得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或产品包装应加施检疫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