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 一、准备材料阶段
1.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需提供《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收入证明(低保证明或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入情况说明等)、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标准)。
2. 新就业无房职工
《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明(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录用文件、住房情况证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等)。
3. 外来务工人员
《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录用文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1年以上)、住房情况证明(无房证明等)。
# 二、申请受理阶段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就业单位所在地(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受理审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通过初审的,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住房保障部门;未通过初审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三、审核公示阶段
1. 部门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民政、不动产登记、人社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家庭收入情况,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审核住房情况,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及社保缴纳情况等。
2. 公示名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
# 四、配租入住阶段
1. 确定配租方案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情况确定配租方案。配租方案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配租对象范围等内容。
2. 公开配租
按照配租方案进行公开配租,可以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具体的承租人。
3. 签订合同入住
承租人确定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与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内容。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