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 户籍要求
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 收入限制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具体金额会根据上年度统计数据动态调整)。
3. 住房状况
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 就业要求
在合肥市区内就业,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录用文件。
2. 毕业年限
自毕业当月起计算,毕业未满5年。
3. 住房情况
在市区无住房登记信息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 三、外来务工人员
1. 就业要求
在合肥市区有稳定就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录用文件,并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
2. 住房情况
在市区无住房登记信息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此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在申请公租房时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同地区(如合肥的各个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上述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对申请条件进行微调或补充规定,申请人需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