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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的购房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时间:2024-10-04 14:48:42       来源:君在安徽
摘要:合肥的购房补贴政策如下:1. 通用购房补贴政策:时间范围:2024 年 5 月 15 日(含 15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补贴对象及标准:普通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 1%的购

合肥的购房补贴政策如下:

1. 通用购房补贴政策:

时间范围:2024 年 5 月 15 日(含 15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

补贴对象及标准:

普通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 1%的购房补贴。

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 1.5%的购房补贴。需提供本市居民户口簿、其他多孩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

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 2%的购房补贴。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合肥市常住,未获得合肥市户籍或获得合肥市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进城农民指由农村进入合肥市的各类群体;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指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保安、保洁等(各属地可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人员范围)。

换房补贴:售出自有住房并在 1 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 1 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 2%的购房补贴。

补贴上限: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2. 开发区与三县购房补贴政策: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肥西县(除柏堰科技园、新港工业园外)、肥东县、长丰县统一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享受房屋成交价 2%的购房补贴。

3. 人才买房补贴:

合肥市区人才购房补贴:

对象范围: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下同)、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较强管理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 A、B、C、D 类高层次人才,且在肥连续工作满一年;经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引进的中学知名校长、医院知名院长以及其他正高级人才;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 35 周岁以下的博士,且连续缴纳社保 1 年。

申请条件:商品住房网签时间或存量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在 2022 年 6 月 16 日(含)后;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含预购商品住房);购买自住住房时向前追溯二年(追溯时间不超 2020 年 10 月 1 日),期间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转让记录。

补贴标准:A、B、C、D 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可分别按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含四县一市)的 50%、30%、25%、20%和 10%享受购房补贴,分 5 年发放,计算购房补贴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不高于 220㎡、180㎡、140㎡、120㎡、90㎡;经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引进的中学知名校长、医院知名院长以及其他正高级人才,可按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含四县一市)的 20%享受购房补贴,分 5 年发放,计算购房补贴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 120㎡。

肥西县人才购房补贴:在肥西县重点产业企业(指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库入库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县级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及 35 周岁以下(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肥西县域内(除柏堰科技园、新港工业园外)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其中经认定的县级高层次人才(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 12 万元标准发放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按照 8 万元标准发放购房补贴;全日制本科生(高级工),按照 5 万元标准发放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购房抵用券形式发放,所购买的住房 5 年内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