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租房申请条件通常如下:
###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 **户籍与居住要求**
- 具有庐江县城镇户籍,且在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一般根据当地政策设定具体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例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情况)。
- 家庭成员在申请地实际居住一定年限(可能为1 - 2年不等)。
2. **收入标准**
-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这一标准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定期调整)。通常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例如,家庭人均月收入可能限定在3000元以下(具体金额依庐江当地政策)。
3. **资产要求**
-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这可能包括家庭拥有的车辆价值(如车辆购置价低于一定金额,如10万元以下)、金融资产(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的总值在规定范围内,如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等情况)等方面的限制。
###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 **就业情况**
- 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未满一定年限(如5年)。
- 在庐江县城镇有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期限(如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2. **住房情况**
- 在庐江县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 **就业与社保要求**
- 在庐江县城镇有稳定就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如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 按照规定连续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定年限(如1年以上)。
2. **住房情况**
- 在庐江县无自有住房。
此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未被列入住房保障失信名单等情况。不同时期庐江县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条件进行调整和细化,具体应以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