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宣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启用执法取证设备,对机动车违规借道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启用时间
2019年6月11日
启用设备地点
水阳江大道环线以内允许借道通行路口(含张果路与水阳江大道交叉口、水阳江西大道与谢公路交叉口),具体有:
1、状元南路与梅溪路交叉口;
2、梅溪路与鳌峰西路交叉口;
3、鳌峰路与陵西路交叉口;
4、鳌峰中路与锦城南路交叉口;
5、宛溪南路与鳌峰路交叉口;
6、叠嶂路与锦城路交叉口;
7、状元路与叠嶂西路交叉口;
8、叠嶂路与陵西路交叉口;
9、中山路与陵西路交叉口;
10、状元路与中山路交叉口;
11、中山路与锦城北路交叉口;
12、张果路与水阳江大道交叉口;
13、水阳江西大道与谢公路交叉口;
14、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
15、敬亭路与陶然路交叉口;
16、双塔路与谢公路交叉口;
17、昭亭中路与宛陵西路交叉口;
18、敬亭路与宛陵路交叉口;
19、景德路与梅园路交叉口;
20、双塔路与敬亭路交叉口;
21、昭亭中路与中山西路交叉口;
22、梅溪路与响山路交叉口;
23、鳌峰中路与状元南路交叉口;
24、叠嶂东路与宛溪南路交叉口;
25、拱极路与广教寺路交叉口;
26、敬亭路与广教寺路交叉口;
27、宛陵西路与瞿山路交叉口;
28、叠嶂路与澄江南路交叉口;
29、宛溪北路与东河路交叉口;
30、梅溪路与宛陵西路交叉口;
31、梅溪路与宝城路交叉口;
32、创业路与梅园路交叉口;
33、中山中路与澄江路交叉口;
34、瞿山路与广教寺路交叉口;
35、有容路与广教寺路交叉口;
36、谢公路与广教寺路交叉口;
37、昭亭中路与双塔路交叉口;
38、拱极路与双塔路交叉口;
39、拱极路与宛陵路交叉口;
40、宛溪南路与佟公路交叉口;
41、张果路与佟公路交叉口;
42、泥河路与佟公路交叉口;
43、玉山路与佟公路交叉口;
44、鳌峰路与张果路交叉口;
45、鳌峰东路与卜村南路交叉口;
46、卜村南路与杜鹃路交叉口;
47、卜村南路与建材路交叉口;
48、龙川路与建材路交叉口。
车辆通过上述路口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所行经方向的信号灯为绿灯时,可借用相邻车道通过路口,借道通行时,不得影响其他车道车辆正常通行。不按规定借道通行的,一律按照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1208X,罚款200元,记2分)进行采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