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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异地就医的职工未直接结算,回来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2019-05-17 08:02:22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宿州市在异地就医的职工未直接结算,回来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1、加盖骑缝章的全套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

宿州市在异地就医的职工未直接结算,回来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1、加盖骑缝章的全套病历资料复印件

包括: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2、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3、加盖公章的费用汇总清单(如为多页每页均须盖章)

4、本人身份证及在宿州市开户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如本人无银行卡,可提供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和代办人银行卡的复印件

我市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有效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结算完毕将医药费直接汇入职工提供的银行卡内。

宿州市医保中心业务经办咨询电话   0557-306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