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起,亳州主城区(北外环、古井大道、亳芜大道、三清大道及其合围区域)禁止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车辆。这是亳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强化重型柴油货车污染监管的重要举措。
2018年6月,亳州市公安局依据有关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市区机动车绕行及部分类型车辆禁行限行方案》(亳公交管〔2018〕224号),对绕行禁行限行车辆类型、绕行路线、区域及时间、管理措施及不受限车辆类型进行了明确。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亳州市公安局对确需在禁行、限行时段进入禁区、限行区域的重型柴油货车推行通行许可制度,由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国三以上的重型柴油车出具尾气排放合格证明,车主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办或窗口现场办理,交警部门依据车主申请审批通行路线及时段。营运客车、校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公交车、工程抢险车等20余种机动车免于办理通行手续。
自2019年5月1日以来,已有38辆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注册登记日期大致在2013年7月1日之前)未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