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2019年选调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公告
2019年秋学期开始,金安区城区将有4所新建幼儿园始业,为解决城区幼儿园教师缺编问题,根据区委编委《关于下达2019年区教育系统招聘和选调教师名额的通知》(金编[2019]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农村幼儿园教师,通过考试选调若干名幼儿园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幼儿教师20名。
城区幼儿园,因各种原因,除选调教师外仍需增加顶岗培训(借用)教师的,在区教育局下达顶岗培训指标内,对新增的顶岗培训(借用)人员,将从参加本次选调考试人员中,由个人申请,编制所在学校、中心学校同意后,确定顶岗培训人员(每乡镇不超过1人)。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1、报考人员必须是金安区农村幼儿园在编教师,并经编制所在学校(幼儿园)、中心学校同意。
2、在金安区农村幼儿园工作3年以上(即2016秋学期及以前在金安区农村幼儿园任教的),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2016年秋学期以后,在城区顶岗培训的工作经历,不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3、凡在金安区教育系统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必须在新的学校工作3年以上(即2016年秋学期以来未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方可报考。
4、最近5年内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办法
1、凭《报名登记表》和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2019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考试报名登记表》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2、报名时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5月1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00。
4、报名地点:金安区教育局六楼(六安市安丰南路,咨询电话:3261739)。
5、报名后由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6、缴费标准:比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科缴纳考试费45元,计90元,用于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开支。
四、选调考试
报考选调考试的教师参加2019年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选调考试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见金安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4372031/2283121.html)。
五、笔试加分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加0.2分,可累计加分;
(2)、现担任校长(园长)职务的加1分、副校长(副园长)或中层职务的加0.5分(以本公告发布前的任职文件或批复为依据);
(3)、现任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加1分,市级骨干教师的加0.8分,区级学科带头人的加0.6分,区级骨干教师的加0.4分。本项加分只计算最高等次;
(4)、近五年来,受到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被授于“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江淮好老师”、“皖西好老师”、“金安好老师”等称号,省级及以上(含教育主管部门)加3分,市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加2分,区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加1分。本项只计算最高等次中的一次;
(5)、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以5分计算。
(6)、加分由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申请,所在中心学校或直属学校初审盖章,报名时交人事股审核,监察室监督,于选调考试前进行公示。审核或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请从附件中下载填写《2019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任教加分申请表(幼儿园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单位(直属学校或中心学校)初审并加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相关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直属学校或中心学校公章。
六、选调录取办法
1、考试成绩(含加分)揭晓后,按选调人数1:1比例,公布选调初选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在确定初选人员过程中,遇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区教育局公布选调教师的具体幼儿园岗位。区教育局组织拟调人员依据合成后总成绩排序,按公布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3、对被选调人员名单在金安教育专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调动及转编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
被选调的教师调往新学校(幼儿园)后,其在原工作学校(幼儿园)受聘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初级职务中的级别自然解除,由调入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校的聘任考评细则及岗位设置情况确定是否转评、聘任。
六、本公告由金安区教育局进行解释。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金安教育专题网(http://jinan.luan.gov.cn/4371961.html)另行公告,请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