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社会保险费率、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全部都要调整了!
调整社会保险费率
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专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自5月1日起,我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直接降至16%。
根据规定,马鞍山市明确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现在的19%和20%,自5月1日起统一降至16%,个人部分缴费费率不变,以最大限度的减轻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负担。
同时,按照规定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现有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仍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
从我市来看,经初步测算,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后,全市将为企业减轻负担6.5亿元。
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5月8日,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通知,从本月起,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将分为九个缴费档次,其中,上限为13556.22元,下限为2711.24元。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今年5月至6月份,马鞍山市相关参保人员(指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原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据悉,这九个缴费档次,分别为:第1档:2711.24元,第2档:3163.12元,第3档:3614.99元,第4档:4066.87元,第5档4518.74元,第6档4970.61元,第7档:5648.43元,第8档:9037.48元,第9档:13556.22元。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说,为确保此次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顺利过渡,原缴费基数档次和现缴费基数档次对应如下:原选择第1档次的,自行调整为现第1档次;原第2-5档次的,自行调整为现第4-7档次。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需选择其他缴费基数档次,可在过渡期(2019年5月10日—27日)内,前往市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申报调整。
相关人士友情提醒,2019年5月,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保缴费暂停代扣;2019年6月将进行统一补扣。在此期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医保待遇正常享受。需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可携带银行卡前往市人力资源中心前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敬请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保持社保卡上的资金充足,确保社保缴费补扣成功。”
那么问题来了!
降费会影响养老金发放吗?
针对这一公众疑惑,人社部部长张纪南在今年两会期间曾进行回复:“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我们有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今年还将继续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因此,请大家放心,此次社保费率的综合调整不会影响我市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对于即将到来的马鞍山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五连增”还是可以期待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