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宿州市实际,市政府3月22日发布了:宿政发〔2019〕1号文件,33项民生工程增减如下: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智慧学校建设。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以贫困地区、偏远地区以及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为重点,实施智慧学校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围绕“老有所养”,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智慧养老试点,推行智慧养老机构创建、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市级智慧养老综合平台整体建设、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四类试点模式。
(三)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围绕“稳就业”要求,通过强化就业服务对接、推进创业平台建设、落实补贴政策、加强就业托底安置等,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
(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带动发展产业,推动贫困户增收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五)水环境生态补偿。围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加强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促进水生态更加美好。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充分利用各地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加强源头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皖优农品”质量追溯体系。
二、调整内容实施1项民生工程
在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等救助基础上,增加困难职工帮扶内容,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调整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三、合并2项后实施1项民生工程
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个项目,合并为文化惠民工程。同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中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调整出实施范围。
四、退出5项民生工程
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已健全,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已常态化运行,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任务已完成,调整不再列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扶持工程已分别纳入新增项目统筹实施,不再单列。
五、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5个项目。
2019年全市33项民生工程主管部门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