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增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增了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2处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14处卡口设备),将于2019年5月15日启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
1. 新沪聂线463公里196米高岭路口
2. 新沪聂线468公里957米乌沙路口
二、卡口设备
1. 新沪聂线476公里160米
2. 新沪聂线476公里344米
3. 蔡殷线8公里847米
4. 蔡殷线9公里88米
5. 新沪聂线481公里800米
6. 新沪聂线481公里978米
7. 木合路3公里306米
8. 木合路3公里479米
9. 新沪聂线458公里310米
10. 新沪聂线464公里700米
11. 新沪聂线477公里270米
12. 新沪聂线477公里350米
13. 凤鸣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南1846.7米
14. 凤鸣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南1853.6米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逆向行驶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机动车超速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确保安全。
特此公告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