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服务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以学校为主、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协同推进机制,学校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课后服务工作落实好。
(二)引导多方参与。各校要结合实际,创新课后服务形式,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多方参与的课后服务体系,做好课后服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鼓励各校联合家长委员会、关工委等机构和团体,坚持以学校在职教职工和党员志愿者为主,离退休教师、家长、社会志愿者等参与其中的形式进行课后服务;鼓励学校与实践基地、社区、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展综合社会实践活动,逐步形成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课后服务体系。严禁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或机构参与到课后服务中。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教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安排一定专项工作经费,县区及学校也应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相关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等。
(四)规范教师待遇。为提高教师积极性,保障课后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按照国家规定,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绩效工作总量内,对参与开展课后服务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5月1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将县区级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操作办法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