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将2019年春季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安排
马鞍山市及所辖各县(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开展认定工作。网上注册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5月份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按照通知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等。马鞍山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详见附件。
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范围
1.马鞍山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关注本公告。
2.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关注各县(区)教育局发布的公告。
(二)认定对象
2019年春季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在马鞍山市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马鞍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3.马鞍山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马鞍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4.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马鞍山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有效马鞍山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马鞍山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
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5月16日—6月16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马鞍山市教育局”认定机构、“马鞍山市教育局”确认点。
(二)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6月12日-14日,6月17日-18日
1.体检医院:马鞍山十七冶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雨山区湖南西路828号,医院内9号楼一层,2319347)
申请人也可就近选择我市其他县(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2.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空腹,7︰00-9︰00到达医院。女性请不要穿连衣裙,以便心电图检查。如有怀孕者,不能接触放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