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行人在人行横道的优先通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5月15日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监测记录,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设置地点:
鸿越大道清溪路至薰化路路段(二幼总园门前)。
启用时间:
2019年5月13日。
自动记录交通违法行为: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处100元罚款,记3分。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